
公告日期:2025-04-30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0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20 亿元。涉及主要行业有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及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调整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外部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查,并对其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报告财务审计工作期间,相关人员恪守职业道德操守,尽职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和新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本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
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计划安排以及预审情况的汇报,并就审计时间、预审中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讨论。
3、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听取了天健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
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的汇报,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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