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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8 12:11: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公司签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显示,X 公司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公司每月具体采购数量,请问截止25年底,X公司的实际采购量是否符合计划采购量。另外要来公司现场参观,需如何申请,要走什么程序,谢谢
博迁新材: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中披露了合同主要条款,该合同已就双方采购计划作出约定,后续具体业务的开展与执行将以实际销售订单结算为准,具体进展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披露邮箱进行调研交流预约。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12-09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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