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1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主要财务指标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潜在影响
(一)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3 年 6 月末实施完成。该假设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 22,000,000 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
计,最终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82,775.71 万元(含本数),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 2022 年及 2023 年除本次发行外,无其他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
情形;
5、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 2022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139.03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819.38 万元,假设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
别为 2022 年 1-6 月的 2 倍;(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
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7、对于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以下假设不代
表公司对 2023 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1)情景 1:假设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度
保持不变;
(2)情景 2:假设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度
上升 10%;
(3)情景 3:假设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度
下降 10%;
8、假设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不新增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实际分红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准。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度以及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项目 2022 年度/2022 年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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