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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7 17:38:28 股吧网页版
蓝天燃气:蓝天燃气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标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5-082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标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持有公司

320,442,340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84%。本次
被司法标记股份为 6,556,1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2.05%,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92%;被轮候冻结股份为 188,135,795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比例为 58.7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6.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天集团一致行动人李新华持有公司股份为 46,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4%。本次被司法冻结股份为 2,760,000 股,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5.9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9%;被轮候冻结

13,8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29.5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3%。蓝天集团及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7,202,34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1.38%,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 40,387,159 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
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65%;
累计轮候冻结数量 215,222,039 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58.6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12%;累计司法标记

股份 6,556,100 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为 1.7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2%。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

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司法标记、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冻结/标记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标记 冻结/标记 冻结/标记 冻结 冻结
股东名称 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份是否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原因
为限售股

6,556,100 2.05% 0.92% 否 2025 年 12 月 2028 年 12 郑州市管城回 司 法
蓝天集团

15 日 月 14 日 族区人民法院 标记

2,760,000 5.90% 0.39% 否 2025 年 12 月 2028 年 12 驻马店市驿城 司 法
李新华

15 日 月 14 日 区人民法院 冻结

2,760,000 5.90% 0.39% 否 2025 年 12 月 驻马店市驿城 轮 候
李新华

16 日 区人民法院 冻结

2,760,000 5.90% 0.39% 否 2025 年 12 月 驻马店市驿城 轮 候
李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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