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现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选举了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汉国(新任)、独立董事 梅琳(新任)以及非独立董事林庆松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 士李汉国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行业经验及审计、会计与管理等专业知识, 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向董 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决议
会议 召开日期 主要审议事项
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年1月 一致
议案》
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3 日 同意
2. 《关于审查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
1.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年4月 一致
2.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会 2023 年年度会议 28 日 同意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6.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选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方案的议案》
8.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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