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 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803.44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376号)。
2、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757.49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含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3,480.15 万元。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功能性气凝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材料应用中心建设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 3,473.12 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8号),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6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96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14,324,425.28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675,574.72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5260号《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567.5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70,303.3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
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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