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柏转债”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6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4 月 17 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5 年 4 月 17 日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开始支付自 2024 年 4 月 17 日
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二)债券代码:111019
(三)发行日期:2024 年 4 月 17 日
1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总额:人民币 96,000.00 万元
(六)发行数量:960.00 万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2030 年 4 月 16 日
(九)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
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十)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
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 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
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
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5)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 年 4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7.51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5.45
元/股。
1.2024 年 7 月 5 日,因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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