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立达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8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4.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135.33 万元。
前述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5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7,135.33
项目投入 B 76,403.75
累计发生额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净额、汇兑损益 C 3,189.40
应结余募集资金 D=A-B+C 3,920.9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E 3,920.98
注 1:项目投入包含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净额为银行存款及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照明”,现已更名为“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子”)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江头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仙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完成上述协议的签订,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亦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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