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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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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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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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