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
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
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
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
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
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
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 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 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五条 公司可以通过公司官方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证 e 互动平
台、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方式,采
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证券分析师调研等
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
便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
性条件。
第六条 公司将选择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上交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
的信息必须于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布。
第七条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
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应明确区分宣
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
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
回应。
第八条 公司需要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由熟悉情况的
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通过有
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
第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设
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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