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饮巴比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并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委
员资格自动失效。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
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董事会应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
五条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会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为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为委员会日常
运作与合规履职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工作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
要,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财务管
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成员无需是委员会委员。工
作小组组长及其成员人选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决定。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四)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六)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收集提供战略
委员会职责权限范围内相关事项的资料,经初审后报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讨论。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应按照如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 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
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
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 由工作小组进行材料整理、初审,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
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按需召开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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