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0,343,984.9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420,377,906.67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655,767,990.91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36,776,08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458,498.63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4.99%。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
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0,458,498.63 21,838,804.05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70,343,984.96 54,096,877.56 40,931,106.06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655,767,990.9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22,297,302.6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55,123,989.5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22,297,302.68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否
销总额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 47.94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否
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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