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111022 证券简称:锡振转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锡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修正前转股价格:31.98 元/股;
调整/修正后转股价格:22.64 元/股;
“锡振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 年 9 月 30 日;
“锡振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5号),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2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90%、第六年2.3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5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5年7月14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锡振转债”,债券代码“11102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锡振转债”转股期2025年12月24日至2031年6月17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初始转股价格31.98
元/股,本次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 股,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综上所述,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需对“锡振转债”的转股价格做出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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