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5-019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 时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良主持,会议
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 2025 年第一季度经营发展情况,编写的《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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