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6:43:23 股吧网页版
无锡振华: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5-017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瑾沣裕”)持有本公司股份 2,472,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9%,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72,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运营管理需求,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无锡瑾沣裕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99%,即不超过 2,472,800 股,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无锡瑾沣裕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IPO 前取得公司股份的股东

持股数量 2,472,800股

持股比例 0.9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472,8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472,8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9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472,8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5 月 6 日~2025 年 8 月 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运营管理需求

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无锡瑾沣裕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无锡瑾沣裕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无锡瑾沣裕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无锡瑾沣裕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1、无锡瑾沣裕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无锡瑾沣裕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无锡瑾沣裕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无锡瑾沣裕若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4、无锡瑾沣裕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若无锡瑾沣裕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6、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无锡瑾沣裕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