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园林股份(605303)发布公告,公司于12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事项的问询函》。
最新公告显示,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核实。截至公告披露日,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申请,公司拟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加紧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园林股份此前公告,拟以1.12亿元收购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澜微”)6.4969%股权。
园林股份同时披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该交易下发的问询函,要求就标的业绩、交易合理性等五大事项作出说明。
根据收购公告,本次交易分两步实施。园林股份拟直接向邓玉婷、曾超两名自然人收购华澜微3.3847%的股份,同时通过全资子公司杭州芸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杭州非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华澜微3.1122%的股份。两笔交易每股定价均为11.50元,交易完成后园林股份将成为华澜微第一大股东,但不构成控股关系,交易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开信息显示,华澜微主营单盘存储、阵列存储等数据存储领域部件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华澜微曾于2022年12月冲刺创业板IPO,2024年5月撤回申报,并于2025年9月重启上市辅导。
财务数据显示,标的公司近年经营业绩持续承压。2025年前三季度,其营业收入1.99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0.84亿元。

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园林股份结合其业务模式、技术壁垒、客户变化及在手订单等,说明连续亏损及扩大的原因;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业绩是否符合行业趋势,并补充披露其撤回IPO申报的具体原因及是否构成本次交易障碍。
交易目的与估值合理性是监管的另一关切点。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与市场法,结果分别为8.13亿元和17.25亿元,公司最终选用市场法,对应评估增值率达265.23%。
上交所要求说明选择市场法的合理性,交易对方与公司及相关方是否存在利益安排,并量化说明估值公允性及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的具体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收购方园林股份自身也处于持续亏损状态。
资料显示,园林股份从事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花卉种苗研发生产、园林养护、生态园林及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运维等全产业链业务,主要服务于重点市政公共园林、美丽乡村及生态修复。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9月,其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59亿元、-2亿元、-1.13亿元。在此背景下,公司跨界参股半导体领域持续亏损的标的,引发监管关注。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