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4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
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佳
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68,254,571.0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54,398,59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4,579,19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 26,989,163.94 元(含税)。2024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4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 60,864,944.13 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为 87,854,108.07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04.6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26,989,163.9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2.1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6,989,163.94 110,867,008.56 36,000,9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3,937,228.10 257,750,734.63 115,379,314.07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768,254,571.0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73,857,072.5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52,355,758.9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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