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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9:35:38 股吧网页版
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必得科技”)董事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聚焦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与战略发展规划,系统部署全年重点工作任务,通过科学决策与高效执行,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现将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公司经营情况

经过多年的技术专注与创新,公司逐渐发展成为集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以及轨道交通车辆维保业务等于一体的大型企业,总部位于中国江阴,公司在全国拥有多个运营、研发基地。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轨道车辆(高铁、城轨地铁)配套使用的通风系统、智能撒砂系统、电缆保护系统、智能障碍物检测系统、车门系统、TPU 弹性地板以及贯通道系统等系列产品,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著名轨道交通整车制造商。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3 亿元,同比增长38.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9亿元,同比上升26.86%。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始终秉持忠实与勤勉的态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严
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推进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运作流程,为三会的日常高效运转营造了良好环境。与此同时,公司不断深化公司治理工作,着力推动企业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迈进,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与水平。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自主地履行其应尽职责。他们对各项议案进行了严谨细致的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作出客观、公正的决策,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资本市场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密切跟踪监管要求和监管动态,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效果和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和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公司董事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予以高度重视,积极运用上证 e 互动、专线电话
等多元化沟通渠道,主动增进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联络与交流。此外,为提升股东大会的参与度和便利性,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模式,同时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还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全力保障广大投资者能够便捷、积极地参与到公司治理中来。

(三)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公司总股
本 144,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45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
合计转增股本 43,35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8,785 万股。上述方案于 2024
年 6 月实施完毕。

(四)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募投项目稳健推进,经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4 年 5 月 28 日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扩产项目”达到
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经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5 年2 月10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得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上
述募投项目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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