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5-125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39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11/5 - 2025/11/6 2025/11/6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9月12日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590 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9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524,764,41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 590 股
后应分配股数为 524,763,828 股。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0。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实际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24,763,828股×0.39元/股)÷524,764,418股≈0.39 元/股。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9)÷(1+0)=(前收盘价格-0.39)元/股。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11/5 - 2025/11/6 2025/11/6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何祖训、何乔关、何月斌、何宝见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39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
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39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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