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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0:44:26 股吧网页版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利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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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利辛:女,中国国籍,1967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理学学士、管理学(会计)硕士学历。曾任厦门象屿鸣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公司财务部经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人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职期间本人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的股票,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在职期间,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召开 1 次董事会,本人现场方
式亲自出席会议,并参与会议讨论,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同意了第三届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管理层的聘任。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的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
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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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监管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与公司审计风控部、证券投资部保持沟通,在公司战略计划、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本人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的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的任职期间,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远程会议等通讯方式,与外部中介机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投资部工作人员保持了良好的沟通,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沟通方式,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获取了做出独立判断所必需的资料。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对于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工作。
三、重大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的任职期间,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1、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在提名和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上,本人均认真审核了被提名人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要求、任职资格,是否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等情形存在,经事前审查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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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年度,本人任期期间仅 1 个月,期间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相关法
律法规,学习公司基本面情况,了解公司运作情况。2025 年,我将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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