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5-033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原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解释第 17 号》,规范了“关于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
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问题的会计处理,并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解释第 18 号》,规范了关于不
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
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
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第 17 号》、《解释第 18 号》、《企
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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