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管云鸿)
作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提案,基于自身专业特长以及独立判断,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审慎分析并发表了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管云鸿先生,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师、秘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主任兼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董事;昆明市创业创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亚太经济服务(云南)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云南亚太华为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5%以上或前五名法人股东单位任职;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情况;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不存在因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而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对相关事项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条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出 席 董 事 会 情 况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董 事 姓 名
应 出 席 董 事 会 次 数 亲 自 出 席 次 数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次 数
管云鸿 8 8 0 3
在董事会会议上,我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的原则,依法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相关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背景,本人担任审计委员
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我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
认真研讨会议文件,针对会计专业相关的关注点提示公司重点关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
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告期内,我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战略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二)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作为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我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重
点关注内控体系建设情况。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