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21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以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
股份回购证券账户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00 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8,126,430.37 元,股份公司实现净利润 317,645,097.68 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及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股东回报等因素,选择实施持续稳定的分红策略,旨在稳定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及信心。拟按以下方案进行利润分配:
1、以 2024 年股份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317,645,097.68 元为基数,提取 10%
的法定公积金 31,764,509.77 元。
2、2024 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中,年初未分配利润
为 1,270,110,221.29 元,分配 2023 年度利润合计 165,570,813.37 元,本年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128,126,430.37 元,计提法定公积金后,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1,200,901,328.52 元。
股份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601,741,829.77 元,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为722,051,604.31 元。
3、 202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股份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722,051,604.31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以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证券账户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00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54,542,928 股,扣除股份回购证券账户专户已回购股份 6,384,860 股后的股份数为 148,158,06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62,973,874.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162,973,874.80 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53,967,801.94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216,941,676.7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69.32%。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162,973,874.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27.2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2,973,874.80 165,570,813.37 144,777,298.1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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