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执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的,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办理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召开临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召开临
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5 日以前以专人 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5 日以前以专人
送达、邮递、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 送达、邮递、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 通知全体董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
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
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 人员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人。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