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起帆电缆
股票代码:605222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利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利福逸升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27 号 5 层 508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金关北二街 3 号院 3 号楼 7 层 755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人在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简 称 指 释义内容
起帆电缆、上市公司、 指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利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利福逸升
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利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利福逸升二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339839083M
法定代表人 崔志威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05月 14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05月 14 日至 无固定期限
主营业务范围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27 号 5 层 508 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金关北二街 3 号院 3 号楼 7 层 755
室
主要股东 崔志威持股 70%,王健宇持股 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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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