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起帆电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帆电缆”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起帆电缆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49,924.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42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8,904.99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5 月 28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795.07 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金额(万 节余金额(万 是否结
号 诺投资总额(万元) 元) 元) 项
1 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 70,000.00 65,517.75 4,795.07 本次拟
建设项目 结项
2 补充流动资金 28,904.99 28,904.99 - 已结项
合计 98,904.99 94,422.74 4,795.07 /
备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节余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
(二)节余资金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项目规划和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秉持合理、节约的原则,强化费用管控、合理降低成本,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并达到预期目标。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有效地现金管理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相关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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