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6 17:58:47 股吧网页版
伟时电子: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7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时电子”、“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印发的《关于同意伟时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5 号)的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981,26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认 购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6.01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479,999,988.61 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等发行费用 6,949,972.38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3,050,016.23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于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215Z00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
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轻量化车载新型显示组件项目 61,651.59 38,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71,651.59 48,000.00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2、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6 年 3 月 5 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