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5号),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981,2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999,988.6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949,972.38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050,01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6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215Z00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近日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夏银行淮安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6年2月13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
1 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 89150078801500000865 0
公司
产业园区支行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昆山高新技术
2 8112001014100930500 474,239,988.75
公司 产业开发区支行
淮安伟时科技有限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17451000000244166 0
公司 淮安支行
注:1、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开设账户,上述序号1账户对应的三方监管协议的实际签约银行为开户行上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公司在中信银行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账户,上述序号2账户对应的三方监管协议的实际签约银行为开户行上级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支行开设账户,上述序号3、序号4账户对应的三方监管协议的实际签约银行为开户行上级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4、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是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包含部分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甲方一: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甲方一”)
(四方监管协议适用)甲方二:淮安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与“甲方一”合称“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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