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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7:05:10 股吧网页版
4-1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申报稿)(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045-1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8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目 录

释 义...... 2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7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8
四、 发行人的独立性...... 11
五、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1
六、 发行人的业务...... 11
七、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2
八、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4
九、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4
十、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5
十一、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5
十二、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5
十三、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6
十四、 发行人的税务...... 16
十五、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17
十六、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7
十七、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18
十八、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8
十九、 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18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昆山伟时电子有限公司于
伟时电子 2018 年 6 月 15 日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伟时有限 指 昆山伟时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9 月 1 日,系发
行人前身

日本伟时 指 WAYS 株式会社,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淮安伟时 指 淮安伟时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越 南 伟 时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VIETNAM WAYS
越南伟时 指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系发行人的全
资子公司

东莞伟时 指 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系日本伟时的全资子公司

香港伟时 指 伟时亚洲有限公司(WAYS ASIA LIMITED),系日本伟
时的全资子公司

重庆伟时 指 重庆伟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东超科技 指 安徽省东超科技有限公司

宏天基业 指 宏天基业有限公司(WARM CONCEPT LIMITED)

昆山伟骏 指 昆山伟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泰伟鸿 指 宁波泰伟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泰联欣 指 宁波泰联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本 WAYS 酒 指 WAYS 度假酒店株式会社



重庆豪然 指 重庆豪然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三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统称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报告期末 指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保荐机构/主承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容诚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以下审计报告的合称:

1.德 勤 华 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对 发 行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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