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5-076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20,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实际为其提
担保对象 供的担保余额(担保项下实际取得 0 万元
的融资额,下同)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111,776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53.22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在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以及基于担保的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的金额之和。担保期限为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公司对宁波新材料提供担保额度 1 亿元,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9 日公司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公司对宁波新材料提供担保额度由 1 亿元增至 4 亿元,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增加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子公司担保额
度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实际为宁波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可用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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