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
值,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
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
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
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
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
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
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公司应当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
量。
公司应当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确认公司是否属于长期破净
公司。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在该季度结束之
日起 2 个月内,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已披露估值提升计划的,在
计划到期前无需再次披露,经董事会评估后需要完善的除外。
前款所称长期破净公司是指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判断是
否触及长期破净情形时,以公司股票收盘价与当日已披露的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进行比较。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
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 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
的研究开发、市场及供应链拓展等;
(四)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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