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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7:40:22 股吧网页版
永茂泰: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彭立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彭立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茂泰”或“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自2024年5月17日起开始任职),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彭立明:男,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钢铁冶金专业。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轻合金精密成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第四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中国材料学会镁及镁合金分会常务理事、世界铸造组织压铸委员会主任委员。2002年11月至今历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长聘教授、特聘教授。2024年5月17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对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经自查,2024年在任期间,本人不属于以下不具备独立性的人员:

1、在永茂泰或其附属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永茂泰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永茂泰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永茂泰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永茂泰前5名股东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永茂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5、与永茂泰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人员;

6、为永茂泰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6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8、规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事会次数 数 加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4 4 3 0 0 否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本人在任期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3 3 0 1 1 0

3、表决情况

2024年本人在任期间,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规定的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本人谨慎行使表决权,对各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在任期间,独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未发生以下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4、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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