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原独立董事李英、李小华自2018年6月28日起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于2024年6月27日满六年,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彭立明、周栋为新的独立董事,李英、李小华的独立董事任期于2024年5月17日终止。本次变动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李英、李小华和非独立董事徐娅芝,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李英担任;本次变动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为周栋、彭立明和非独立董事徐娅芝,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周栋担任。各委员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召开 召开日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届次 方式 期
三届 2024-2-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
五次 通讯 7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无
份的方案》。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 就《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计委员会
报告及摘要》《董事会审 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
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 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
三届 现场 2024-4- 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六次 结合 25 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 或重大遗漏。同意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通讯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就《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
情况报告》《2023 年度内 员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 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内部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023 年度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告》《关于聘请 2024 年度 规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
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意
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 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等 8 项议案。 就《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委员会
认为,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
本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资质、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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