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张志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茂泰”或“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志勇:男,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铸造专业,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中铸协专家委员会和标准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副理事长、国家工信部重大技术装备评审专家、国家铸造标准委员会和国家铸造机械标准委员会委员。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铸造协会常务副秘书长,2018年5月至2022年7月任中国铸造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2022年7月至今任中国铸造协会常务副会长,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对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经自查,在2024年度,本人不属于以下不具备独立性的人员:
1、在永茂泰或其附属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永茂泰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永茂泰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永茂泰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永茂泰前5名股东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永茂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5、与永茂泰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人员;
6、为永茂泰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6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8、规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数
7 7 6 0 0 否 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1 1 0 4 4 0
3、表决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规定的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本人谨慎行
使表决权,对各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未发生以下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4、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5、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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