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17:40:19 股吧网页版
永茂泰: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在对 2024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效果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了《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行动方案”),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业,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

2025 年,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引领,完善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深化战略合作,深度践行“拓市场、稳经营、重研发、强管理”发展理念,牢牢把握“质量、成本、效益”三大核心要素,以精益求精的态度锻造产品品质,以精细化管理严控运营成本,以创新驱动提升经营效益。具体如下:

坚定战略导向,加快产业布局。2025 年,公司将坚定战略导向,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主动与更多的战略伙伴、关键客户就产业发展、股权投资、资本运作、知识产权等方面开展多层次的合作,努力实现多领域协同发展。

放大全链优势,优化客户结构。2025 年,公司将充分发挥优势,精准锚定市场竞争突破口,全力开拓新客户、布局新项目,加速开拓新能源汽车与国际市
场,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与市场份额。

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2025 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科研投入、加强组织建设、加快技术进步,力求通过技术创新驱动产品升级,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加强三基建设,夯实经营基础。2025 年,公司将坚持战略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基层建设、基础管理、基本功提升,为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规范治理,保障投资者权益

2025 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内部制度,保持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不断强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根据证监会、上交所关于监事会改革的相关规定,适时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落实监事会改革要求;公司将积极维护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独立性,支持独立董事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事项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职的监督作用,有效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将不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其业绩考核,实行薪酬的逐项审议与本人回避,促进其发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作用;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切实执行内控流程,严禁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经营风险,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稳定投资者预期;公司将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和价值,维护投资者利益。

三、持续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

2025 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持续开展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董事会将合理拟订利润分配方案,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公司发展资金需要,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最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四、密切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2025 年,公司将持续开展投资者交流,保持各项沟通渠道的畅通,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分红、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并制作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