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06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0,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 2 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30,600 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1,002,781股减少至510,972,18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511,002,781元减少至510,972,181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
2、申报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22日,共计45天(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4、联系电话:0315-5091121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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