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6号——定期报告》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独立行使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万尚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已退休。2000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6年12月至2009年8月任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2010年3月至今任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4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22日至今任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芜湖宣城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芜湖空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芜湖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兼职外部董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共出席8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33项决议。召开2次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了21项重大决议。本人出席所有会议,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任职的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
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对重大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在董事会审议议案
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
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
有效,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本人还通过公司专门委员会对分管事项展开了相应工作,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
独立董 出席方式 是否连续 股东
事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大会
次数 席次数 现场 通讯 委托 次数 自参加会 情况
议
万尚庆 8 8 8 0 0 0 否 2
2、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出席以上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4年度年报工作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汇报的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
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电话、
e互动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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