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首席合伙人
为王国海,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共 2,356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90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
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
(二)2024 年 4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4 年 12 月 1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讨论了关于审阅 2024 年年报审计计划及工作安排,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
(四)2025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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