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5180 证券简称:华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年产 15,000 吨功能性电子薄膜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
称“本次投资项目”、“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 3.6 亿元;
本次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特别风险提示:
1、如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
2、随着行业的发展,现有竞争对手可能会增加产能,或新的企业进入行业,存在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为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筹资金和自有资金,未来投资支出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或负债增加,进而加大公司相关财务风险。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财务风险。
4、从短期影响来看,公司在项目建成后实现预期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在建成投产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实施进展,审慎经营,同时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优化公司薄膜产品结构,扩大薄膜产品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战略布局及长远规划,公司拟在浙江省海宁市投资建设年产 15,000 吨功能性电子薄膜材料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 3.6 亿元。
(二)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并授权公
司总经理及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等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外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15,000 吨功能性电子薄膜材料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的总投资为 36,00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构成比例 备注
1 设备购置投资 30,644.00 85.12% 含用汇 3670.00 万元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573.09 1.59%
3 预备费 1,562.91 4.34%
4 建设期利息 1,470.00 4.08%
5 铺底流动资金 1,750.00 4.86%
投资合计 36,000.00 100.00%
注:上述投资概算不作为实际投资承诺值,最终以实际为准。
4、产品名称:功能性电子薄膜
5、建设地点:浙江省海宁市
6、项目建设目标:本次投资项目利用公司厂房,引进国际先进的电子薄膜材料生产线、分切机,配套国产检测、空调净化系统、智能化系统、天然气锅炉、环保装置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实现年产 15,000 吨功能性电子薄膜材料的生产规模。
7、项目建设期:2 年
8、本次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三、本次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一)本次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市场规模
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及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下,中国的电容器基膜市场一直呈稳定增长态势,导致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中国电容器基膜市场
的规模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12 亿元增至 2023 年的人民币 29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为 20.1%,预计到 2029 年将达到人民币 79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7.8%。从产
量方面来看,中国电容器基膜市场的规模由 2018 年的 4.5 万吨增至 2023 年的
9.56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16.3%,预计到 2029 年将达到 23.28 万吨,年复合
增长率为 16.0%。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