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3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合劲威”)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重组预案公告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前,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张丽丽、陈晖、深圳东珵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普沃创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 5%,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拟同步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宫殿海为公司关联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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