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
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24号)要求变更会计
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而进
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发布了《企
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对数据资源的会计
处理及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 2023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 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执
行该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于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中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4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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