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亚药业在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5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9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81.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018.44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458 号《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明细 金额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7,964.42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251.17
减: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0,754.77
加:2024 年度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529.95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7,990.7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
门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黄岩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83205788 - 2024 年 12 月销户
三门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950401040099996 7,825.11 特色新型药物制剂研发与
公司三门沿海工业城支行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年产 3685 吨医药及中间
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19915101049876543 14,85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