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3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14,000 股
本次回购价格: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所持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
票 14,000 股,拟由公司以 9.4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予以回购注销。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因离职的激励对象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冯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
4、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情形。2024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
作,并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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