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9-29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6-05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
司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2026 年 8 月 27 日至 2026 年 9 月 7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四)2026 年 9 月 8 日,公司披露《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6 年 9 月 8 日,公司披露《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贾茜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
间(2026 年 9 月 11 日 17:00),独立董事贾茜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六)2026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202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减
至 1,100 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3 人调整为 98 人。
三、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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