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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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7
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贵公司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
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
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3 日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
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事项尚在筹划阶段,未正式委托相关中介服务机构。
我们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了上述事项及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之签署页)
刘洪兵 谭素清
2025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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