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59 人,注册会
计师人数178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0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1 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