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作为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诚信、勤勉、专业、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实施换届选举,现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刘德寰、赛娜、张大志。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刘守豹先生,1967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第六届理事,第六、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首批入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入选首都高级法学法律人才库专家、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专家库专家,曾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4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 1 月至 5 月履职期间(以下简称“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本着
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会议召开前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积极出席并对所提交的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和审议,形成表决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履职期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要求,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已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委托出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亲自出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席次数 席次数 缺席次 大会的次
事会次数 (次) 数(次) 自参加会
(次) (次) 议 数
刘守豹 2 2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本人共计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我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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