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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1:01:38 股吧网页版
三人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廖冠民、独立董事刘守豹和非独立董事郭献维,其中独立董事廖冠民具有专业会计资格,为主任委
员(召集人),刘守豹和郭献维为委员。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张大志、独立董事赛娜及董事崔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张大志先生具有专业会计资格,为主任委员(召集人),赛娜和崔蕾为委员。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 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担保事项、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变更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三、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原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行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查阅了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

同时,审计委员会与会计事务所进行了讨论,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 2023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公司经营业绩和成果进行了沟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新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的要求。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在财务报告审计之前、审计过程中及审计完成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认为相关财务报告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将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进行了指导,查阅了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记录,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同时督促公司将根据自身不断发展的需求,及时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优化结构,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评估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督促,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五)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督促公司在执行关联交易时,遵照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履行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的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未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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