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关于不提前赎回“利柏转债”的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2月4日,利柏特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2月4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利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利柏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利柏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利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利柏转债”。未来3个月内(即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如再次触发“利柏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自2026年5月4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利柏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利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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