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7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11023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配售可转债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3 号),江
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了 7,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75,000.00
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67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7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23”。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投资”)配售3,098,550 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41.31%;股东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利合伙”)配售 299,250 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3.99%;股东沈斌强先生配售 126,670 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1.69%;股东杨清燕女士配售 33,780 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0.45%;股东杨东燕女士配售 33,780 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0.45%;股东陈裕纯女士配售 33,780 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0.45%;股东李建平女士配售 33,780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0.45%;股东杨清华先生配售 33,750 张,占此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0.45%。
二、可转债减持情况
1、前次可转债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利柏特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斌强先生、杨清燕女士、杨东燕
女士、陈裕纯女士、李建平女士、杨清华先生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减持“利柏转债”1,146,380 张,占
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15.2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
《关于股东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本次可转债减持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股东函告,自 2026 年 1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期
间,部分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减持“利柏转债”1,050,830 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14.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 本次减持 本次减持 本次减持
持有人姓名 前持有数 前占发行 本次减持 后持有数 后占发行
量(张) 总量比例 数量(张) 量(张) 总量比例
(%) (%)
利柏特投资 2,178,550 29.05 1,010,000 1,168,550 15.58
兴利合伙 299,250 3.99 0 299,250 3.99
陈裕纯 14,260 0.19 0 14,260 0.19
杨清华 8,750 0.12 0 8,750 0.12
杨东燕 5,320 0.07 0 5,320 0.07
沈斌强 40,830 0.54 40,830 0 0
合计 2,546,960 33.96 1,050,830 1,496,130 19.95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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